| 权力基本编码 | 00011501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6102901484129XA400011501000001 |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 资源型 | |||
| 行使层级 | 县(市、区)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安福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处(科)室 | 规划测绘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6102901484129XA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 特殊程序 |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 |||||
| 中介服务 |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全年均可办理 | ||||
| 受理期限 | 当场受理 | 承诺受理时限 | 当场受理 |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建村〔2014〕21号 |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建村〔2014〕21号 | |||||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通过材料精简、流程优化等方式,承诺办结时限小于法定办结时限 | |||||

|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服务主题分类 | 规划建设;国土和规划建设 | ||||
| 审批结果名称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
| 年检 |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 ||||||
| 年报 |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 ||||||
| 是否支持通办 | 不支持通办 |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 服务渠道 | InternetZWFWGateway,YiDongKeHuDuan,ShiTiDaTing,ZiZhuZhongDuan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需要现场勘验 | ||||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 不需要组织听证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是否需要鉴定 | 不需要鉴定 | ||||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 不需要专家评审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需要向社会公示 | ||||
| 权限划分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具体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
| 行使内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具体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 ||||||
| 审批结果有效期 | 2 |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 可延期1年,只能延期一次。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 其他 | ||||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