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0115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102901484129XA4000117011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源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安福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规划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102901484129XA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办理人特殊程序建议时间
专家评审国土空间规划中心15个工作日
勘察自然资源局规划股5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承诺办结时限 15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通过材料精简、流程优化等方式,承诺办结时限小于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安福县政务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
  • 窗口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泸水河大道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通用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6-7629808
  • 咨询邮箱
    afxxzfwzx@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 窗口地址
    安福县泸水河大道292号自然资源局三楼办公室
  • 工作时间
    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冬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号码
    0796-7622068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规划建设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CK,InternetZWFWGateway,YiDongKeHuDuan,GJPT,ShiTiDaTing,ZiZhuZhongDuan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行使内容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审批结果有效期 2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经申请批准,可延期一年,最多只能延期一次。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拟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2)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符合当地城市空间形态和风貌管理的相关要求;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法律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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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建筑物单体指标如何填写?
答案按建筑设计方案内的单体指标填写。
问题在申请表填写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答案1、申请表需由法人或被委托人填写,申请表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2、参照范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