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事项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类别 |
行政许可 |
审批部门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
| 项目名称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权力基本编码 | 000118006000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
||
审批业务
|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
| 1 | 县乡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 ||
| 2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二类件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 ||
| 3 | 省内跨市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一类件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 ||
| 4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三类件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 ||
| 5 | 省内跨市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二类件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 ||
| 6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一类件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 ||